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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石家庄某部队防御项目

河北石家庄某部队防御项目

防御策略:无人机侦测设备、干扰设备

方案介绍:构建反无人机立体安防系统 ,实现对无人机的“预案、预警、识别、定位、追踪、处置”的全流程防控作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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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型号数量

  • 无线电侦测设备UAD-ZQY031
  • 无线电干扰仪UAD-GD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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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需求

民用无人机挂载高清图像采集设备,可以实现过去由军用侦察机才能实现的部分军事侦察能力。相比军用侦察机等传统飞行器,民用无人机具有飞行高度低、飞行速度慢、机身尺寸小等特点,这使得民用无人机被间谍应用于军事窃密的情况时有发生,军事基地和部队驻地应加强对民用无人机的防范。

2021年第87号主席令宣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》通过修订,8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其中关于航空器安全管控有明确规定:

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:“禁止航空器在陆地、水域军事禁区上空进行低空飞行”,“禁止航空器进入空中军事禁区”;

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要求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执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:

(一)“非法进入军事禁区、军事管理区或者在陆地、水域军事禁区上空低空飞行的;”

(二)“对军事禁区、军事管理区非法进行摄影、摄像、录音、勘察、测量、定位、描绘和记述的;”

(三)“进行破坏、危害军事设施的活动的。”

针对不听制止的,军事设施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可以采取“强制带离、控制非法进入军事禁区、军事管理区或者驾驶、操控航空器在陆地、水域军事禁区上空低空飞行的人员,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人员予以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、国家安全等有管辖权的机关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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